十二 14 2009

这一天,还真来了

Published by icarian at 22:56 under 生活与新知

尊敬的阳光互联客户: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域名注册信息审核工作的公告》要求,为了保证您的域名权益和有效使用,您在注册国内英文域名、国内中文域名时,个人用户不允许注册,企业用户注册必须同时提交书面申请资料进行审核。阳光互联接收到您的申请资料初审后递交至CNNIC审核,资料通过CNNIC审核后,您的域名方能注册成功。由于未及时送达资料或资料审核不合格的域名将会注册失败并从您的会员帐号下删除域名,域名注册费用会退至您的会员预付款中;为确保您的域名顺利注册成功,建议您提前准备好相关资料并及时提交至阳光互联和万网。

域名注册步骤:

登录阳光互联网站----选择域名购买-------填写真实、准确、完整的域名注册信息-----支付域名费用--- 提交资料传真或扫描至阳光互联----寄送资料到中国万网--中国万网接收到您的资料初审合格后递交至CNNIC审核-----如您的资料通过CNNIC审核-----您将收到域名注册成功函,此时您可查看会员区域名管理,域名业务状态为“成功”,域名已经注册成功----您可对域名进行解析操作或续费等管理。

提交资料时间:

在注册域名交费后务必于1天内提交以下资料传真件或扫描件,并在3天内邮寄以下申请资料至中国万网:

提交资料内容:

a、盖有申请单位公章的《域名注册申请表》原件;
提醒:在网站提交域名注册信息时,请确保域名注册人单位名称与《域名注册申请表》注册人组织名称一致。

b、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上面需盖有效年检章)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上面需盖有效年检章),建议在上面注明用途“仅作为申请****域名的凭证”。
提醒:在网站提交域名注册信息时,请确保单位名称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上公司名称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上单位名称一致。

c、注册联系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需要复印正反两面), 建议在上面注明用途“仅作为申请****域名的凭证”。
提醒:在网站提交域名注册信息时,请确保注册联系人姓名与《域名注册申请表》注册人姓名一致。

注意事项:

请您在1天内将以上资料(注明域名和会员帐号)传真至021-51263588,或将资料扫描发送邮件至 cndomain@sundns.com (工作日启用)。

请您在3天内将以上资料原件邮寄至中国万网,邮寄地址如下:北京市东城区鼓楼外大街27号阳光互联大厦3层业务处理部收;邮编100120。

万网接收到您的资料初审后将递交CNNIC审核,资料通过CNNIC审核后,您的域名方能注册成功,审核期间您不能对域名提交续费或操作解析。

如果您的书面资料未按时送达至中国万网或未通过审核,域名将会注册失败并从您的会员帐号下删除。域名注册费用会退回至您的会员预付款中。

为了保证您的域名权益和有效使用,当您的域名注册成功后,如果您的信息发生变更,请及时登录阳光互联网站对域名注册信息进行更新。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要求,如果您不能提供有效的域名注册信息,或域名注册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将按照相关规定注销域名。阳光互联将按照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要求全面核查信息,请您给予支持和配合。
以往注册的cn域名请尽快按照cn域名的过户手续完成过户,谢谢!

感谢您对阳光互联的支持和配合,谢谢!

                                 阳光互联(www.sundns.com)
                                      2009-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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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Responses to “这一天,还真来了”

  1. AKAYon 15 十二 2009 at 11:50

    你这域名不是都备案了嘛。

    估计已经申请的,和备案的域名,只要当初申请时填写的资料室正确的,应该问题不大。希望如此,因为我有两个cn域名。

    [ 引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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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icarianon 15 十二 2009 at 21:53

    域名注册商都来信说了:“以往注册的cn域名请尽快按照cn域名的过户手续完成过户”,这不就意味着以往注册的.cn也都要按照此次政策实行清查么,最让我恼怒的其实是这个,“如果您不能提供有效的域名注册信息,或域名注册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将按照相关规定注销域名”。标准不在于法,而在于他们的脑袋,想定啥标准就定啥标准。我都被逼着看些技术文章了,现在只求自保了。

    [ 引用 ]

    Reply

  3. evacueeon 08 一 2010 at 17:10

    还好早在去年10月我已经将博客迁出朝外,幸免于难啊~~

    [ 引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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